評審規則

參賽項目評審重點圍繞四大維度進行綜合評價:
1.團隊指標:核心成員知識結構、專業能力、創業與從業經歷;團隊結構合理性、穩定性與協同性。
2.技術指標:項目技術先進性、創新性、可行性;研發能力與成果基礎;產品定位、開發與生產路徑。
3.市場指標:市場規模與前景、營銷策略、盈利模式、拓展能力。
4.財務指標:融資計劃、銷售收入與盈利預測可行性。

分項目初篩、選拔、復賽、決賽四個階段。
1.報名初篩:大賽組委會對報名材料進行初篩,遴選出符合參賽要求的項目團隊。
2.評審選拔:“線上評審+線下直通”,產生入圍復賽項目。
3.復賽路演:復賽項目按行業領域分組,采取現場路演答辯、專家現場打分方式,按得分排名確定入圍決賽項目。海外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,以線上路演方式參加復賽、決賽。
4.決賽路演:決賽項目現場路演答辯、專家集中打分,最終評定一、二、三等獎及優勝獎。

1.線下直通路演規則:采用現場路演+答辯+打分形式,每個項目總時長25分鐘,按照10分鐘項目演講+15分鐘評委提問點評及打分執行。演講超時不予補時,項目路演順序由活動組織方統一安排。
2.復賽決賽路演規則:采用現場路演+答辯+打分形式,每個項目總時長15分鐘,按照8分鐘項目演講+7分鐘評委提問點評及打分執行。演講超時不予補時,項目路演順序以現場抽簽結果為準。